最近有朋友跟小编讲到一个事情,说他老家的宅基地因被城市建筑而征用了,自己不知道政府会如何安置赔偿,有些担忧。其实一般来说政府会赔偿安置房,其他的一些赔偿,小编在下文会给大家详细解说!
宅基地被征用后怎么进行安置补偿
农村的宅基地被征用之后,那么赔偿的安置房是需按照实际的面积来进行确定的,如果说不足或者是超过了,都会进行相应的处理。
安置补偿相关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
①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其中,年产值的计算,与土地补偿费年产值的计算方法相同。被征用单位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因人均耕地的数量和平均年产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单位年产值高,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就高,反之则低。
②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对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各地一般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对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安置补助费标准时,一般是在《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当地的情况,对耕地和非耕地(如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地、草原等)的安置补助费作统一规定。在确定安置补助费时,被征地单位要有准确的应该享受安置补助费的人口数字。
为此,《土地管理法》规定,人口数必须按农业人口计算,非农业人口不在计算之中,必须是拟议征地前居住的人口,开始拟议征地后迁入的户口不包括在内。
③按照以上规定计算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④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安置补助费应该用于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不得挪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要给大家讲的老家宅基地因城市建筑被征用,政府给予的安置补偿法律知识了,如果你家也面临这情况,自己的宅基地还没有安置房,那么多的面积的话,是需要自己交补差费用的,如果遇见的安置房没有达到征用的土地面积的话,政府部门还会发放一些差价给自己。总之,宅基地被因公被征用都会得到相应的补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