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石在刚刚出现之时仅仅是作为生产工具和原始 的装饰品。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到玉器时 代,玉器不只作为简单的实用性工具,而是转变成为维系全社会秩序和谐与稳定的专用工具。
在原始部落进行重大活动特别是重大战争之前, 都要举行一个盛大的仪式。由巫师作法,以玉事神, 上天的旨意通过巫师的语言或行为,传递给人们,并为大众所接受。巫教作为一种原始的宗教活动,实质上来说并不是单纯为宗教而宗教的行为方式,而是希望通过宗教活动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和社会需要。所以,宗教往往就成为一些权势人物的手段和方式,这些人物的政治需求和社会需求才是事神的目的。
巫为了达到自己的政治需求,千方百计地丰富和提高其事神的手段和方式,其事神的方法和仪式逐渐由低到高、由简至繁,使普通大众眼花缭乱,自愿听其摆布。在这些仪式中,巫采用了后世所认可的尚处于萌芽状态的卜兆、音乐、舞蹈、文学、傩剧、美术等多种艺术手段。
这种“巫—玉—神”的系统, 已不是一种单一的宗教活动,而成为牵动当时社会诸多环节的总枢纽。三者的关系是以巫为核心,巫在母系社会晚期,随着向父系社会转变而攫取了宗教、政治等大权,成为统治的核心。玉作为“神 器”、“享物”的内涵也是由巫赋予并加以弘扬的,使其与巫术保持着紧密联系。
巫以玉事神并下达神的旨意,来维系全社会的和谐和稳定,这种统治模式象征着持有者特殊的权利和地位,标志着以等级制度为核心的礼制社会时代的到来。
贫富分化导致了阶级的产生和国家的出现,等级观念也随之产生。这种产量稀少、美丽耐用的玉器慢慢地就成为统治阶级专 门享有的器物,并赋予了特殊的意义。作为政治等级制度的规范,在春秋战国时期对贵族们使用玉器就有了详细的规定,如“六瑞”的使用规定为“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璧,男执蒲璧”。而且这些规范是以玉器的大小、形制来区分的,其中镇圭最大,桓圭次之,信圭再次,而地位最低的男爵则使用具有蒲纹的璧形玉器。
秦朝以后,玉玺成为了君权的象征。以玉为玺的制度一直沿袭到清代,乾隆皇帝的宝玺大多为玉制。 不仅玉玺如此,玉带也有了级别规定,唐朝曾明确规定官员用玉带的制度,《新唐书 · 车服志》记载:“以 紫为三品之服,金玉带挎十三;绯为四品之服,金带 挎十一;浅绯为五品之服,金带挎十一。”可见,从 原始社会末期到清代,玉器一直是作为政治等级制度的重要标志器物而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