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艺术品拍卖现场资料图
近年来艺术品市场上最热的话题是什么?哪位幸运儿捡漏一夜暴富?某某专家打眼把当代的玉凳鉴定成汉代的古物?古文物造假又有了新的技术性进步?
这些答案都不是正确答案。
正确的答案是,实行了多年的《拍卖法》是否应该进行修改,是否应该去掉“允许拍卖行不保真”这一条款。
拍卖会上买到赝品,拍卖行不承担任何责任。这已成了不少拍卖行的免死金牌。
【新闻爆料】
知道所拍作品为假画家多不敢吱声
作为著名画家高剑父的入室弟子,现年82岁的杨之光近年来的作品价格一路走高,据某专业网站的统计数据表明,如今杨之光的油画作品平均价格在每平方尺2.1708万元左右,而这也导致其伪作较多。
在杨之光父女指正出赝品之后,涉及此事的17家拍卖行中有不少连夜将这些赝品撤拍,但是让人忧心的是,这些赝品最终的结果只能交还给委托人。
“杨老先生这么做是很危险的,搞不好就会被拍卖行封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的采访时表示,在数年前,以吴冠中先生为首的一批画家,也曾对拍卖会上的赝品进行过指正,但是结果却不了了之:“原因有两个,一个是现在赝品太多,以前是制作已故画家的赝品,现在干脆制作起还活着的画家的作品,画家们哪里有时间精力整天盯着拍卖市场?另一个原因是,很多画家不敢随便得罪拍卖行。曾有一位画家,跟吴冠中先生一样对拍卖行的作品进行打假,结果最后被拍卖行联合封杀,其理由是,这位画家的作品市场上流通数量多,而且真假难辨。这不就是赤裸裸的报复吗?”
这位业内人士表示,当今拍卖行所拍卖的作品中,赝品的数量颇多:“国内大一点的拍卖行,真品数量能达到70%以上,就很不容易了,至于小拍卖行,假货赝品的数量可能要比真货的数量多得多。”
不仅仅是国内拍卖行内赝品较多,不少国际知名拍卖行如苏富比(曾译索斯比)、佳士得,在拍卖会期间也不敢保证自己的所有拍卖品皆为真品。
而赝品之所以能够堂而皇之的登上拍卖行,“归根结底一句话,就是法律里有规定,拍卖会上拍到假货,拍卖行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这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说。
【新闻纵深】《拍卖法》涉嫌打造“免死金牌”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而这,也成了很多拍卖行公然出售赝品的“免死金牌”,只要在拍卖会前通知竞买人,表示所拍卖的标的物无法保证其真假,那么即使是竞买人拍下了赝品,也与拍卖公司或拍卖行没有任何干系。
2008年,曾有买家以230万的价格拍下了著名画家吴冠中的作品《池塘》,然而该作品后经吴冠中鉴定后发现为赝品,于是买家拿着吴冠中亲笔写下的鉴定意见将拍卖公司与委托人告上法庭,结果却是法院根据《拍卖法》相关免责条款驳回买家的诉讼请求。
在今年的两会期间,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表示,现行的《拍卖法》已经涉嫌了商业欺诈,而人大代表、安徽省文联副主席钱念孙也表示,目前拍卖法中的部分条款滞后于现实发展,建议修改完善,以遏制“拍假”现象。
但是这样的修改意见,却在业内引发了争议,曾有人表示,如果《拍卖法》中真的去掉了免责条款,恐怕艺术品拍卖市场会出现大规模的萎缩。
那么《拍卖法》到底是否应该修改?对于所谓的“免责条款”,从业人员、法学专家和业内人士又是如何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