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的过程可能不会那么的一帆风顺,很多人拆迁时在赔偿问题上可能会产生纠纷,那么拆迁赔偿纠纷找谁处理呢?下文住宅小编就带着大家来了解这方面的介绍,并且还带来了拆迁款还没有给可不可以搬迁的内容介绍,想了解这方面信息的,一起来看下文具体内容吧!
一、拆迁赔偿纠纷找谁处理?
1、拆迁在目前来看虽然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但是整个实施过程是很复杂的,并且还可能会出现各种纠纷问题。如果拆迁的过程中出现了赔偿纠纷,大家应该会想尽快处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出现赔偿纠纷可以找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处理。本条法规中明确了,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2、拆迁赔偿对于拆迁户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会特别重视,如果对赔偿不满意,是会引起纠纷的,出现纠纷肯定是要解决的,解决的方法就是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采取非法手段,否则得不偿失的会是自己。而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中,也同样规定了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拆迁款还没有给可以搬迁吗?
1、若拆迁款还没有给,建议大家先不要搬迁,以免出现什么变故,造成自己一直拿不到拆迁款,这样就得不偿失了。而且,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如果拆迁款还没有给拆迁方就要求搬迁,被拆迁人是可以拒绝的。如果其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迫使被拆迁人搬迁的,可以收集证据起诉对方。
2、如果遇到拆迁,建议大家提前了解相关政策规定,这样避免拆迁方在拆迁的过程中违规操作,就这个问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是有规定的,具体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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