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想要在农村建房,相关的政策还是有必要了解的,福建省不仅对农村建房风貌有规定,在建房安全管理上也有发布政策。接下来,住宅小编就带着大家来了解福建省关于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规定是怎样的,以及福建省宅基地申请哪些情况不予批准的介绍,看完记得分享哦!
一、福建省关于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规定是怎样的?
1、农村建房安全事故案例不少,政府部门对此是相当重视的。福建省对于农村建房安全方面,在积极响应国家的政策,省人民政府部门制定了相关的政策规定,即《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以此来加快形成“全覆盖巡查、常态化监管”的农村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并且进一步强化“两违”综合治理,保障农民合法建房需求,严防发生农村建房群死群伤事故。
2、通知中明确规定了要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市级、县级、乡镇以及村级都有责任监督管理农村建房活动,并且还规定了要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和技术支撑等,各县乡要强化镇村干部、农村工匠和建房人的技术培训,三层以上村民建房禁止使用竹脚手架和木支撑。三层及以下村民自建住宅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分步实施淘汰,沿海县(市、区)推行钢脚手架和钢管支撑,山区县(市、区)鼓励推行,提高建房安全可靠度。具体的政策规定篇幅有限,就不一一细述了,大家可以登录政府官网查询了解。
二、福建省宅基地申请哪些情况不予批准?
1、在福建省很多小伙伴会想着回农村建房,但如今农村建房政策管理严格,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实现回农村建房的想法的,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宅基地申请一律不予批准。这方面有严格的政策规定,大家可以参考由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
2、通知中第一条就明确的规定了,相关部门要严格审核宅基地申请对象的资格以及条件。对宅基地面积或住房面积已达标、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省、市、县(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农村村民将原有住宅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批准宅基地;农村村民申请异地新建住宅,不同意将旧宅基地退回村集体的,不得批准宅基地。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
在福建省对农村建房管理很严格,看到这里大家应该了解了福建省关于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规定是怎样的,以及福建省宅基地申请哪些情况不予批准的问题了吧,本文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当地政策为准。今天我们就聊到这里了,若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记得关注住宅在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