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想在农村建房,但是在农村建房要遵守当地的建房政策,比如说申请宅基地要满足条件,建房面积要符合标准等等,下面住宅小编就以陕西为例,来给大家说一说陕西农村建房面积标准是怎样的,以及申请宅基地要满足哪些条件,想在陕西农村建房的朋友快看过来。
一、陕西农村建房面积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陕西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宅建设管理的通知》可知:
农村宅基地面积,城市郊区、平原每户不超过一百三十三平方米;川地、塬地每户不超过二百平方米;山地、丘陵地每户不超过二百六十七平方米。宅基地所属地域类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结合国土调查、地形地貌等情况确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土地资源状况,综合考虑区域、用地类型、农户数量和需求等情况,在不超过省定宅基地面积标准范围内制定本地宅基地面积标准。
农村村民利用其合法取得的宅基地进行住宅翻建、改建、扩建的面积、审核标准、审批程序等按本通知标准执行。
二、申请宅基地要满足哪些条件?
农村宅基地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法律规定,农村村民(指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
1、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而现有的宅基地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2、因发生或为防御自然灾害、新农村建设、规划调整需要搬迁的;
3、因国家建设、公共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占用原宅基地,按规定应予宅基地安置的;
4、符合政策规定迁入村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至少有一个子女与其父母共同占用一处宅基地。夫妻双方属于不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应当结合实际生活居住情况,按照村规民约或当地风俗习惯,在其中一方所在集体申请宅基地。
三、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的情况: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不符合“一户一宅”或宅基地用地限额规定的;
2、申请异址新建住宅但未签订退出原宅基地协议的;
3、将宅基地使用权赠与、转让他人,或将地上房屋出卖、出租、赠与他人,再申请宅基地的;
4、不符合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的;
5、不符合分户申请宅基地条件的;
6、原有宅基地及住宅被征收,已依法进行补偿安置的;
7、法律、法规不予批准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关于陕西农村建房面积标准是怎样的,申请宅基地要满足哪些条件,以及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的情况介绍,本文内容整合自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希望可以帮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