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看是蔬菜大棚,掀开门帘一看里面却是房子。针对以建设农业项目为幌子,往往以“休闲农庄”、“农家木屋”等名号出现的“大棚房”。近日,随着北京市某观光园内擅自将农业大棚包装成私人农庄对外租售的事件被曝光,“大棚房”再度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什么是“大棚房”?
所谓“大棚房”,顾名思义就是一些不法开发商把农业用地上建设的塑料大棚进行包装后打着“私人农庄”、“田园别墅”、“农家院”的名义进行销售。想必大家以前也曾看到售价十几万元的农家院,这类房屋大多便是“大棚房”。
为什么要拆除“大棚房”?
与普通违建不同的是,因为大棚表面有一层覆膜,使得“大棚房”较为隐蔽,不易被发现。但这类房屋不仅故意改变了设施农用地的性质,在大棚覆膜下硬化耕地,甚至有的还私自挖了地下室,对耕地及基本农田造成了严重破坏。
“大棚房”为何屡禁不止?
随着近年来观光农业和休闲农业的兴起,一些地区的耕地也配合做出了道路加宽和硬化的处理,这就让某些不法商家打起了“大棚房”的歪主意——先低价流转土地,再高价出售“大棚房”,然后接手大棚内部的装修工程,甚至以设施农业的名义去申请补贴。
据了解,北京周边地区的大棚如果只是用来种植农作物,每个大棚一年收入不过万元,而改建“大棚房”每套价格则在15—50万元不等,诱人的利润自然有人趋之若鹜。
“大棚房”以设施农业项目为幌子,以种植、养殖的管护用房为借口,违法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国土部门期待广大人民群众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充分认清“大棚房”的违法性,不信、不建、不购、不租“大棚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