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农村里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外出城里务工,毕竟城里机会多,更容易让家里的人过上好日子。也正因大多农村人去了城里打工,有一部分人甚至在城里安了家,许多农村地方都陆续出现了一些“空心房”,据了解空心房被拆,农民最高能拿20万补偿,那么这土地又是归谁所有呢?
一、农村空心房拆除土地归谁所有?
如果是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如果是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个人只有有使用权。农村空房子和空宅基地不同,政策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而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只要不坍塌灭失,那么始终都是农民的个人财产,不会被国家收回。
另外,由于农村思想观念转变难、宅基地流转分配难、拆迁补偿定价难等使得农村的空心房整治推行也并不理想。那些几年甚至几十年无人居住、破败不堪的空房子仍然废弃着。“说家不是家,有院没有人;说地不是地,草有半人深”就是对空心房的写照。
为了解决这些长期闲置的空心房占用土地资源的问题,国家也出了许多拆除政策。鼓励农民资源有偿退出这些闲置的房屋。
二、农村空心房拆除,农民能获得哪些赔偿呢?
空心房退出拆除补偿的标准全国各地不尽相同。在重庆地区,一亩宅基地,补偿款为10-20万不等;而辽宁地区,中等大小的就能获得补偿款5万元。
相信看本文的朋友也有一部分在城里安家的“乡村人”吧,如果你老家也存在有空心房,并且很久未居住,不妨退出来,还能领到一定补贴呢,最高可达到二十万元。宅基地的话就是归集体所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