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总会发生一些意外,有时候自己的居住证意外遗失了或者是损坏了,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只好去补办了,那么大家清楚居住证在补办时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吗?今天我们来好好的了解一下,避免我们跑冤枉路。
一、什么是居住证?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2014年1月,北京市出台规定,居住证制度将替代现行的暂住证。同年12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自2016年1月1日起《居住证暂行条例》开始[1]施行。
二、居住证补办材料有哪些?
1、处理条件。持证人证件损毁,或证件丢掉并处理挂失手续后30日内未找回的,应当由自己带着自己居民身份证等有用身份证明,到社区事务受理工作中心处理证件补办手续。
2、处理资料。补办与新办《居住证》应当供给以下资料:
(1)《城市居住证》请求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用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寓居6个月以上的居处证明。
另外:
(1)寓居在自购住宅的,供给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寓居在租借住宅的,供给由房子处理机构出具的房子租借合同注册存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寓居在单位团体宿舍的,供给单位出具的团体宿舍证明。
(4)寓居在亲戚朋友家的,供给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除上述规则的相关资料外,请求人还应当依据本身状况和需求,供给相应证明资料:
(1)办事的,供给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作(聘任)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与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出资开业或从事个别经营的,供给企业或个别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与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爱人、子女或爸爸妈妈的,分开供给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机构断定的爸爸妈妈子女联系的证明;
(4)就读、进修的,分开供给本市大、中专院校宣布的“选取通告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组织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到的有关于居住证在补办时需要的材料有哪些的相关信息了,大家一定要熟知以上内容哦,因为只有我们自己清楚和明白需要用到的材料有哪些了,事情办起来才会事半功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