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4日,国管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从2019年4月15日开始将执行国管公积金新政,新政在贷款申请缴存条件、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首付款比例、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等方面做出了调整,据悉国管公积金新政对二套房贷款实行“认房又认贷”,事情究竟是如何呢?且看小编下面为大家整理的国管公积金新政。
国管公积金新政:
国管公积金新政于2019年4月15日(以网签日期为准,此前已完成网签的,按原规定执行)正式执行:
1、贷款申请缴存条件调整
旧:
借款申请人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申请贷款前12个月(购买政策新住房的为6个月)因足额连续缴存。
新:
(1)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或经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处于缓缴、封存或者退休销户状态的缴存职工。
(3)同时,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政策性贴息贷款。
2、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调整
旧:“认房不认贷”
新:“认房又认贷”
(1)借款申请人家庭在北京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北京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2)换句话说,曾经贷款买过房,无论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现在卖小买大,从4月15日起按二套房认定。
3、首付款比例调整
旧:
借款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
新: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
(2)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
(3)借款申请人购买存量房屋的,购房总价以房屋评估值和购房合同总价两者中较低者为准。
4、贷款额度调整
旧: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新:
(1)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执行贷款基准利率;
(2)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5、贷款期限调整
旧:
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申请人70周岁。
新: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5年,最长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6、月还款额上限调整
旧: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费标准。
新:
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根据借款申请人所申请贷款金额、期限及适用利率,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应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60%。
7、开办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
(1)开办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
借款申请人可在申请贷款时开通冲还贷业务,授权资金中心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用于偿还贷款,无需另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2)贷款办理“只跑一次”
借款申请人到贷款经办银行网点即可现场办妥贷款申请手续。自愿选择开通EMS免费邮寄《借款合同》服务的,贷款发放后不必到银行网点领取,实现贷款办理“只跑一次”。
(3)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
①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只需携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购房首付款证明等材料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
②借款申请人一方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单》;
③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入资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④部队转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不满足相关规定的,提供转业证,无需提供其原所在部队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4)公示贷款办理进度
资金中心在门户网站公示各银行经办网点贷款办理进度,借款申请人可根据需要选择办理地点。
公积金除了买房还有什么作用?
1、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2、租房:可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3、父母给儿女购房: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4、可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5、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可提取使用;
6、治疗重大疾病。
以上就是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管公积金政策有哪些新变化,以及公积金都有哪些作用的内容,若是大家想要了解国公积金的知识,不妨可来参考下小编的文章,以上内容来自网络转载,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