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应该都知道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我们自家农村的土地一般来说都是农民集体土地,不过现在的土地使用证上都是我们父一辈的名字。
城市虽然繁华,出身农村的我们最后还是归根于农村的,如果要长期的拥有土地使用权是需要父辈把土地使用证过户给子女才行的。
土地使用证通俗来讲,就是可以证明你拥有该块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书。土地证如果是国有的土地证的话,建的房子也是可以用来抵押,买卖,赠与或者出租的。而要是你持着的是集体土地使用证或者是我们的宅基地证的话 ,你在其上建的房子是不能用来买卖跟抵押的,就算是赠与也是需要得到村镇上干部的盖章与认可才行的通的。
那么如果父一辈想要把自己名下的土地使用证过户给自家的子女,又需要如何做呢?
想要把土地使用证过户给子女,首先需要子女也是本村农业户籍,才可申请办理。我们来看看这方面的国家法规
《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如果你家有需要把土地使用证过户给子女,欢迎查阅哦,希望可以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