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有哪些原则?
1、土方工程施工前应综合考虑土方量、土方运距、土方施工顺序、地质条件等因素,进行土方平衡,合理调配,减少重复挖运。合理确定土方机械的作业线路、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弃土地点等。并结合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环境保护要求、场地条件、基坑平面尺寸、开挖深度、支护形式等情况确定开挖的方法和顺序,编制施工方案。
2、基坑开挖期间若周边影响范围内存在桩基、基坑支护、土方开挖、爆破等施工作业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相互之间的施工顺序和方法,必要时应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
3、机械挖土时,坑底以上200mm~300mm范围内的土方应采用人工修底的方式挖除。放坡开挖的基坑边坡应采用人工修坡的方式。
4、基坑开挖应进行全过程监测,应采用信息化施工和动态控制方法,根据基坑支护体系和周边环境的监测数据,适时调整基坑开挖的施工顺序和施工方法。
5、土方工程冬期施工时,应采取防冻、防滑的技术措施。
6、土方工程施工前,应采取有效的地下水控制措施。基坑内地下水位应降至拟开挖下层土方的底面以下不小于0.5m.
7、基坑开挖的分层厚度应控制在3m以内,并应配合支护结构的设置和施工的要求,临近基坑边的局部深坑宜在大面积垫层完成后开挖。
8、设有内支撑的基坑开挖应遵循“先撑后挖、限时支撑”的原则,减小基坑无支撑暴露的时间和空间。
9、面积较大的基坑可根据周边环境保护要求、支撑布置形式等因素,采用盆式开挖、岛式开挖等方式施工,并结合开挖方式及时形成支撑或基础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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