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碧玉玉雕
玛纳斯碧玉矿自1973年建矿以来,据《中国和田玉》记载,该矿年产量最低为1吨,最高为35吨,其中以1973——1978年产量较大,年平均开采量约15吨,1979年最低为1吨,1981——1988年基本稳定为年产5吨左右。 玛纳斯碧玉产出既有籽料,也有山料,也包括部分山流水。玛纳斯碧玉多为青绿、暗绿、墨绿色、绿黑色,产地一般分为两种,一种产于酸性侵入岩体的接触带,较纯净细腻,另一种产于超基性岩体的接触带,杂质多,常含有黑色矿物包体,碧玉即使接近黑色,其薄片在强光下仍然是深绿色。
玛纳斯碧玉主要分布在玛纳斯河上游、塔西河上游和玛纳斯河支流清水河一带,处于北天山超基性岩带的东段。范围东西长30多公里,宽数百米,矿点10余处,储量丰富,新疆自治区地质博物馆也收藏展出了几块碧绿润泽的玛纳斯碧玉的样品。已发现碧玉矿及矿点六处,其中以黄台子碧玉矿为最主,另外在河流和冰川的冲积层中也经常可以拣到碧玉的卵石。玛纳斯碧玉的原生矿主要分布在新疆玛纳斯县南面的天山山坡上。玛纳斯碧玉在清中期时开始开采,到了乾隆年间,也就是公元1789年,便停止开采玛纳斯碧玉了。
新疆玛纳斯碧玉矿在古代就已经开采,历史悠久,清代即已著名。据史料记载早在200余年前的清代乾隆年间,清政府已在玛纳斯设官办绿玉厂。清嘉庆年间成书的《三州辑略》称:“玛纳斯城百余里,名清水泉。又西百余里,名后沟。又西百余里,名大沟,皆产绿玉。乾隆五十四年(1789)封闭绿玉矿,禁止开采。”
《新疆图志-实业志(二)》中对玛纳斯县清水河出产的碧玉曾有一段注文称;“玛纳斯河源清,产玉,故名清水河。玉色黝碧,有文采,璞(引者;即石包玉)大者重数十余斤。又北流百里,入乌兰乌苏河中,多碧玉。清水河之西,乌兰乌苏之东有库克河(引者:又名宁家河),其源出奇喇图鲁山中,多绿玉,旧设绿玉厂。又绥来城西之百余里,曰后沟,曰大沟,均产绿玉。”
《新疆图说》介绍:“奇喇图鲁山,在绥来县城南一百八十里,金版玉底。”这就是说河两岸盛产砂金,河底又产玉石,真是“金玉之乡”。《西域图志》载:“准噶尔部玉名哈司,色多青碧,不如和阗远甚” 。
清代绿玉厂停止开采以后,多年来原生碧玉矿口一直不为人所知。在漫长的历史时期,玛纳斯碧玉的原生矿长期埋没在地下,没有开发。
1973年,国家轻工业部召开的一次全国宝玉石会议上提出要对新疆的碧玉资源应该早日查清矿源,开发利用。经过新疆地质局五大队(第二区域地质调查队)几次派人进入深山,普查矿源,终于在1973年内于玛纳斯南山一带找到了玉石的原生产地。当地政府十分重视,就在1974年,建起了玛纳斯玉石厂,当年出产碧玉数十吨,供应上海、扬州、广州等地的十多家玉雕厂。同时在玛纳斯县成立了玉雕厂,雕刻仿古炉瓶、花薰、碗、酒杯、手镯、健身球等产品。
2012年,新疆的玛纳斯碧玉有了自己的“身份证”,玛纳斯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玛纳斯碧玉质量等级》标准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发布实施《玛纳斯碧玉质量等级》标准。该标准由玛纳斯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制定。
该评价鉴定标准主要规定了玛纳斯碧玉的定义、分类、鉴定方法、鉴定特征及质量等级。比如初步把玛纳斯碧玉按颜色分为浅绿、深绿、青绿、墨绿等;按地质产出状况分为山料、山流水、子料;按感官、颜色、块度的大小分为特优、优级、普通级等。该标准的出台发布,改变了玛纳斯县玉石产业无标可循的混乱状况,规范和统一了玛纳斯碧玉的定义、分类、鉴别方法、鉴定特征及质量等级,对于提高玛纳斯碧玉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1975年,在玛纳斯河开采出一块750千克的大碧玉,经雕琢成国宝级玉雕“石刻聚珍图”,现收藏于中国工艺美术馆。玉雕原料就是新疆玛纳斯碧玉,重达一千余公斤,高120公分,宽90公分,厚60公分。后被充分利用其天然优美的玉石造型,描绘了中国四川乐山大佛、大足石刻、河南的龙门石窟和山西大同的云岗石窟等石刻艺术宝藏中的珍品,使四大名山石窟汇聚一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