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 翠鱼形佩(长5.6厘米 宽2.2厘米 故宫博物院藏)
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鉴赏家、收藏家唐荣祚接受英国驻华使馆医生卜士礼代表伦敦博物院之邀请而撰《玉说》,其中翡翠自成一节,成为清代文人鉴赏家、收藏家中能够正确认识翡翠并公开介绍翡翠的第一人。
那么,唐荣祚是如何评价翡翠的呢?他强调,将翡翠雕琢成器是显示翡翠固有美的必备条件,这个过程中要把握三条工艺标准。
第一,也就是总的要求是:“磨砺滋莹”。“磨砺”是指翡翠雕琢过程与玉器工艺相同,靠铊具磨砺,最终的效果是滋润晶莹。
第二,通过工艺显色。显色的工艺标准是“色以光而愈丽”。为了显示翠绿色的艳丽晶莹,要用足“光”工之力,使其光泽晶莹,色光浸润,其色则更加艳丽。
第三,要“工以巧而弥珍”,即要求玉人在碾琢翠料的过程中要贯穿一个“巧”字,以巧夺天工使得器物愈加珍贵。
从唐荣祚的分析我们可知,其时,对于翡翠的制作与和田玉有所差异,追逐的是光鲜亮丽的具有翡翠特质的工艺效果。
也因此,唐荣祚在《玉说》中关于翡翠审美,提出:“艳夺春波,娇如滴翠,映水则澄鲜照澈,陈几亦光怪陆离,是为翡翠之绝诣。”即翡翠器物之绝诣是:“艳”“娇”“澄鲜”“照澈”“光怪陆离”十个字,由此越发看出与和田玉美学标准的不同。
晚清时期,尽管翡翠身价迅速抬高,进入内廷,也深入民间工商阶层,渐为全国上下各阶层社会人士所接受,但仍有为数不少的文人收藏家重和田玉而轻翡翠。
陈性在《玉纪》中论玉之“出产”时云:“其西南陬阿丹、巴勒布诸处所产者体似翠石。”注:“翡翠石亦出西南陬,形虽似玉实非真玉也。”
《玉纪》成稿于道光十九年(1839年),陈性于咸丰初年尚健在,他的文字可以代表晚清嘉道年间文人收藏家对翡翠的一般看法。
直到民国时期,在一般收藏家、鉴赏家心目中,翡翠仍没有地位,也不能登大雅之堂。刘大同于1940年出版的《古玉辨》仍沿袭陈性《玉纪》的论点,称“翡翠出缅、滇,其形似玉,实非玉也”,否定翡翠是新兴的玉料。
藏家观点实际上是一种文化视野,也就是说,由于材质差异,翡翠与和田玉的审美表达有共性的地方,但是也具有各自不同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