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玉手镯
1. 货主持有古玩欲卖出时必须先开价,卖家不开价,买家绝不会给价。这是防备货主卖古玩是假,摸行情估价格是真。另外,卖家开价太高,买家有权不还价。如果买卖双方因价格分歧没有成交,卖家另找下家洽商仍未成交返回第一买家时,第一买家一般也不会购买了。
2. 内行的商家和藏家对容易损坏的瓷器、玉器、玻璃器、珠宝等古玩都不会手递手传看,而是要等对方将物品放置在固定物体上之后才拿取观赏,万一物品损坏责任自明。不同的器物有不同的拿法,如果发现对方上手方法不合规矩便被视为外行,行家不会拿出其他古玩供其欣赏,也不会进行交流或交易了。
3. 如果商品被买方损坏,自然包赔,但价格会有商量,货主也会作出适当让步,但不会低于成本价,破损商品归买方所有。
4. 买卖双方进行交易时不应有第三者在场,不懂行规的劝其离开,懂行规的会主动回避。因为交易信息被泄露极易造成各种纠纷和误解。
5. 古玩商的强项是能识别真假,准确评估价格,但是辨伪知识和价格信息都不会轻易透露,因为这些是他们生存的重要手段。
6. 当有买家将看中的商品拿在手中与卖方商谈时,其他对此商品也有兴趣的买家不能在旁发表任何意见,也不能参与竞买,应保持适当距离等待。如交易未成,商品被放回原处后方可上手与卖方商谈。
7. 古玩交易不单纯是价格上的较量,更重要的是知识和眼力上的较量。无论是买家买假了还是卖家卖漏了,均不能退货或找后账。因为古玩交易凭的就是眼力和实力,外行不懂也不敢买,敢买必须要懂。买家也许买假买贵,卖家也许卖漏卖低,买卖双方都承担着一定的风险。古玩行很忌讳买方退货与卖方找后账。“退货或找后账”此风一长,势必影响其在业内的声誉。
8. 古玩商之间在购买古玩时存在竞争,在售卖古玩时却不存在竞争。原因是每件古玩商品都有其独特性,购进的渠道和价格也不一样,其可比性就小多了。
9. 古玩商之间有时会合伙买货,但一定是在互相熟悉和信任的前提之下合作。买后约定销售价格、利润分配比例,并委托一方负责销售。
10 . 古玩商和收藏爱好者绝不与偷盗、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及不遵守行规的人做任何交易。
11. 买家只能询问古玩的卖价,不能打听其买入价格,卖方只能报卖价,绝不会泄露自己的进货价格。
12. 行内的商家和藏家都不会向对方询问古玩的来路和进货价格,因为这些商业信息是对外保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