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玉挂件
秦朝朝的祭祀中,玉器作为祭祀使用的礼器,良渚文化的发现证明了此点。《尚书》中记载了“圭”、“璧”行祭。
当时的玉器还可作为配饰,当时的玉已被赋予“君子”的美德,成为古代君子必不可少的物件,有“君子无故 玉不去身”的说法。可见佩玉已成为当时的君子之风,此时佩玉并不仅仅限于男子,还有关于女子佩玉的记载:“有女同车,颜如舜华,将翱将翔,佩玉瓊琚。”
这一时期玉器还可作为礼物相互赠送,例如:诸侯之间的交往、贵族婚聘礼、亲戚交往、以玉传情、赠玉示爱等等。
在秦代的玉文化中,既有原始兵戎玉文化,也有春秋时代礼仪玉文化,但对秦代玉文化起关键作用的确是商鞅变法之后的功利主义:“约之以峻法,诱之以重利,以法为教,以吏为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