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锡良打侵权官司震动陶瓷界
近来,“瓷界泰斗”王锡良打官司一事引发陶瓷界持续关注。
8月1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因认为拍卖活动中的一瓷瓶伪称系其创作,侵犯了其姓名权、名誉权,瓷界泰斗王锡良将瓷珍(北京)文化艺术中心、江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北京翰文今博拍卖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索回瓷瓶并销毁,并赔偿损失1元。日前,海淀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消息一出,迅速在千里之外的景德镇传开了。
“不可能吧?王老德艺双馨、平易近人,向来与世无争。”在景德镇,了解王锡良的一些陶瓷大师错愕不已的同时,纷纷猜测有“隐情”。
由于王锡良身体不适,其女婿涂玉亭讲述了93岁高龄的王锡良为何要对簿公堂。
涂玉亭介绍,今年6月初,家里收到一份从上海发来的律师函:“已故国画大师刘旦宅家属发现,‘瓷珍善行’拍卖了王老创作的《笑入胡姬酒肆中》瓷瓶,该瓷瓶上的画作系刘老原创,瓶上却署名王锡良以及王老红印‘五尺园’,涉嫌侵犯刘老著作权,准备聘请律师起诉拍卖公司及王老。考虑到王锡良德高望重,故先致函。”
“当时,岳父正在医院接受治疗,闻听此事委屈得直摇头……”6月7日,王锡良带恙发出声明:“我从事陶瓷一生坚持原创作品,从未复制过他人作品,涉案瓷瓶上的题款、印章均系冒用,我也从未将涉案瓷瓶送往北京慈善拍卖。”
尽管发出了声明,但从法律层面来讲,这份声明还不足以成为法庭证据。
端午节期间,刘旦宅家属的代理律师李俊来到景德镇沟通此事。
为了证实自己的清白,王锡良委托李俊起诉上述三家单位。
省青基会称从未参与拍卖会
搜集相关证据时,李俊发现,2013年5月18日、5月24日、6月8日、6月19日,多家网站的多篇公开报道先后四次强调,涉案瓷瓶《笑入胡姬酒肆中》是王锡良创作。
在景德镇陶瓷网上,至今刊登着“厚德瓷珍 善行中国”——2013年现当代艺术陶瓷春季拍卖会拍品有关情况。
文中特别强调:“瓷界泰斗王锡良,九十高龄心系山区百万作品北京参拍。这次带来的作品《笑入胡姬酒肆中》的市场价值不可估量,艺术价值更难以估测,主办方瓷珍(北京)文化艺术中心得到了江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峡江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监督,本次拍卖会的部分作品的拍卖收入将全部无偿捐献给江西省峡江县的东梅小学。”
中华网财经栏目则显示:“当代陶瓷界泰斗王锡良大师《笑入胡姬酒肆中》,专家预估市场价80万~100万元。经过十几轮叫价,最终成交价为103.5万元,成为全场单品成交金额最高作品,该场拍卖成交总额高达720万元左右。”
作为三被告之一,江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秘书长龚久庚对新法制报记者说:“基金会从来没有跟北京那两家单位合作过,也没有参加拍卖会,拍卖善款也没有通过基金会进行捐赠。”
不仅如此,8月19日,该基金会还在官方网站发布声明:“该拍卖活动一切行为均与我会无关,我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于盗用我会名义举办活动和侵害我会名誉的相关责任方,我会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不过,龚久庚又将了解的情况向记者反馈,称他从峡江县政府方面获悉,东梅小学在2013年确实收到了2万元捐款,但跟上述慈善拍卖会似乎没有关联。因为拍卖会是2013年6月7日举行的,而捐款却在5月份已到账。
“你们是否通过江西青基会捐过款到峡江?”对此,新法制报记者致电瓷珍(北京)文化艺术中心。
“不好意思,我肯定不方便联系(负责人),也不知道是谁负责这件事。”说罢,该中心工作人员挂断了电话。
仿冒陶瓷名家名作已成产业链?
“这次真是伤了他老人家的心。”涂玉亭认为,上述拍卖作品不仅张冠李戴,还涉嫌诈捐。这不仅是对慈善的亵渎,还是对公众的莫大伤害,王老站出来维权就是要抵制这种行为。
而事实上,在陶瓷领域,直接复制王锡良作品的人屡见不鲜,早已见怪不怪。涂玉亭说,毫不夸张地讲,早有专门的机构仿冒王锡良作品,他们分工明确,并形成了一套成熟的“团队”配合,署名王锡良的作品仿真度极高。
即便是王锡良身边的人,有时也难辨作品真伪。
王秋霞是王锡良的女儿,江西工艺美术大师,对父亲的作品及瓷艺手法烂熟于心。
据王秋霞介绍,经常有人拿着从市场上买的或拍得的、署名为王锡良的瓷瓶瓷画让其鉴定真伪,但遗憾的是,大多数作品都是假的;而面对一些超高仿制作品,为保险起见,她还会去求助父亲确定真伪。
在一位业内人士带领下,新法制报记者特意来到景德镇陶瓷大世界市场,几家店主称随便王锡良哪幅佳作,他们都可以临摹。而在中国陶瓷城等市场,一些店主称只要肯出钱,“名家名作”应有尽有。
维权难执法难产权保护陷困局
“如果在市场上公开买卖还好,私底下买卖监管不到啊!”谈到陶瓷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时,景德镇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胡凯感叹道。
受访时,景德镇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位负责人表示,为震慑不法分子,警示利欲熏心的造假者,公安、版权部门还曾在景德镇中心广场邀请包括王锡良在内的多位陶瓷大师现场鉴定,确认赝品后现场砸毁,以正视听,但效果不佳。
王秋霞则表示,维权成本高也是大师不愿追究造假者责任的一个主要原因。
维权到底有多难?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何叔水的诉讼案或许可以给出答案——
2007年6月,何叔水与江西玉泉岛大酒店、景德镇市春涛包装有限公司、景德镇市长辉花纸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经一审、二审、再审,前后持续约5年,在全国陶瓷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最终,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何叔水胜诉。
胜诉后,何叔水痛心地说:“充斥市场的仿冒品在损害作者和‘瓷都’声誉的同时,也使陶艺工作者的创作激情消磨殆尽。”
采访中,不少陶瓷大师表示,除了买卖仿品之外,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越来越多的不法之徒还将仿冒品送往全国各地去拍卖,以慈善之名行牟利之实,让他们伤透了脑筋。
专家:降低知识产权犯罪刑责门槛严打侵权行为
对此,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光蔓认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光靠个体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景德镇应尽快组建景德镇市陶瓷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强化对艺术陶瓷市场乱象梳理专项整顿内容,筹建陶瓷版权侵权行为鉴定委员会,在版权局内可增设陶瓷版权快速仲裁机构,尽快健全陶瓷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让仿冒者没有生存空间。
显而易见的是,仅靠呼吁捐助方自律和提高自身社会责任是远远不够的,惟有加大对诈捐行为的监督和惩罚力度,让诈捐者付出沉重的代价,方能有效遏制诈捐现象的发生。同时,建立动态的跟踪机制及监管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捐款动态、对诈捐的企业进行公布甚至追讨,让公益慈善事业在阳光下运行。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教授熊进光指出,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出台一部有关慈善方面的法规,相关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的缺失以致有关部门不仅无法拒绝诈捐,还给一些假借慈善发财的公司或社团组织有可乘之机,甚至让一些赝品获得“洗白”的机会,严重扰乱艺术收藏市场。对于艺术品收藏领域的法律法规也需要完善,尤其是拍卖机构,对于进入拍卖程序的艺术品,还是需要尽到甄别的职责。
江西赣维律师事务所陶小泉律师也赞同上述看法。他认为,从王锡良的遭遇来看,陶瓷拍卖市场的混乱是景德镇出现造假“产业链”的原因之一。但法律上并没有要求拍卖机构对拍卖品的真伪进行鉴定,只要求对拍卖品进行一些责任审查(即形式审查义务),尽量剔除赝品。
陶小泉还表示,我国《刑法》将“侵犯知识产权罪”作为一个独立的犯罪类别规定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就是要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此类行为。他建议,降低《刑法》关于知识产权犯罪刑责门槛,对于未尽到审查义务的拍卖公司,引发一般侵权行为,应予赔偿著作人;情节严重的或者严重的后果的拍卖公司,应受到《刑法》的制裁。
◎文/图 实习生江国稳 新法制报记者付强
来源:新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