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汉两种文体书写的《同治皇帝亲政诏书》,84×410公分,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清制凡國家重大事件或隆重慶典,都要由皇帝頒布「詔書」,詔告天下臣民知曉。例如皇帝登基、大婚、親政、賓天、入承大統、維新、立憲、重大災變等,都要布告天下,咸使聞之。詔書的擬寫,有一定的格式,起首句必然是「奉天承運,皇帝詔曰」,結尾語為「布告天下,咸使聞知」或「布告中外,咸使聞知」,中間則敘述詔告天下事件的內容。詔書由內閣擬稿,經大學士定稿進呈,皇帝批閱後,以滿、漢兩種文體,墨筆楷書,寫在大幅黃紙上,漢文由右至左,滿文由左至右,中間及紙張接縫處鈐「皇帝之寶」璽。製作完成後的詔書稱為「詔黃」,以極其隆重而繁複的禮儀,送至天安門城樓上宣讀,象徵著布告天下。宣詔禮成,由禮部接詔,立即謄寫或雕版印刷多份,由驛道分送各地,再由地方官員接詔、宣詔,層層下達,以達布告天下,咸使聞知之目的。謄寫的詔書,稱為「謄黃」,雕版印刷的詔書,稱為「搨黃」。本件是謄黃本「同治皇帝親政詔」。同治皇帝雖於咸豐十一年(1861)七月十七日繼位,但因年僅六歲,故由兩宮太后慈安與慈禧垂簾聽政,十一年後方始親政,這是他親政時詔告天下的歷史文書,詔書中以較小字體開列親政德政,讓天下臣民共享承平。